102下半年度整體健康舒壓班(9/3-12/20)-職業訓練局產投在職課程
 

102年度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台中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課程名稱

整體健康舒壓班

報名/上課地點

台中市中區三民路2段46號9F-1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台灣正迎接高齡化社會,要如何養生保健?要如何透過保健手法來「照護」長者?由於現今人們負擔重、壓力大,過勞疲倦的累積,如不追求養生與保健,日後必問題叢生,若可以透過簡單的經絡氣血理論,利用循環與肌肉保養身體的新陳代謝,進而達到保健養生的目的;由於其特殊之迅速與方便性,非常適合推廣成為大眾養生之日常生活教育,不管事對家中長者、親朋好友、獨立作業、第二專長,用途極廣。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首重安全輕柔,尚能針對肌肉骨骼系統做特別的手法。精妙紮實,讓每位學習的學員都能全方位學習成長,運用在現有工作職場之上。

102/09/3開訓 開訓介紹修業規範-3小時

102/09/6整體保養概論-3小時

102/09/10、13、17、24整體保健實務操作(1)(2)(3)(4)-12小時

102/09/27、10/1按摩肌肉紋理(1)(2)-6小時

102/10/4、8經絡學概論(1)(2)-6小時

102/10/15、18、22整體保健操作應用(1)(2)(3)-9小時

102/10/25、29、11/1整體保健操作實務(1)(2)(3)-9小時

102/11/5、8臉部概論及操作手技-6小時

102/11/12整體保養流程設計規劃1-3小時

102/11/22背部經絡走向手法概論與技法-3小時

102/11/29臀部肌肉走向手法概論與技法-3小時

102/12/3大腿部筋絡走向手法概論與技法-3小時

102/12/6膝部走向手法概論與技法,藉由膝部按摩達到健康紓壓-3小時

102/12/10足部反射走向手法概論與技法-3小時

102/12/13整體筋絡肌肉走向手法概論與技法-3小時

102/12/17、20成果驗收(1)(2) 課程後檢視學習評估-6小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符合學員資格規定者,完成網路報名程序,依職訓e網報名順序遴選審查,額滿後列備取,並需等待本會錄取通知,繳費與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額滿後列備取 

招訓人數

20人

報名起迄日期

    102年8月3日至102年8月30日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102年9月3日(星期二)至12月20日(星期五)
每週二、五晚上18:30-21:30上課,共計81小時

授課師資

黃世任 台中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理事長

蔡滿玉 台中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常務監事

歐耀仁 台中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理事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10,90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8,72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18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50%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或勞保明細表為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22207653     聯絡人:蔡滿玉 王柏室

傳真:04-2220522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申訴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電話:04-23592181分機1517~1518 張玉芬小姐、蔡亭鈴小姐   傳真:04-235908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http:/ www.cvtc.gov.tw

【102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申訴電話:04-23598575分機201~218       傳真:04-23596723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附件:整體健康舒壓班(課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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