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上半年度高階幹部訓練與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班
 

訓練單位名稱 台中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課程名稱 高階幹部訓練與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班
報名/上課地點 台中市中區三民路2段46號9號-1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緣由:依據本單位教育訓練品質管理手冊進行課程規劃與流程落實執行。
學科:明確產業趨勢發展,了解須具備之核心職能與專企業內部主管所需具備之專業知識
技能:能融會貫通完整表達講師之各項教學技巧,完成課程教案之設計,進而達到培訓企業人才之目標。
品德:從課程學習中,養成學員教學之熱忱精神,提升訓練課程之規劃設計與執行能力與相關職能,並透過動機職能、行為職能及之知職能等呈現辦訓熱忱積極向上之企圖心。
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首重課程精妙紮實,讓每位學習的學員都能全方位學習成長,運用在現有工作職場之上。
2014/1/12 開訓  D1工作願景與工作倫理 -3小時
B1職場與職務之認知與溝通協調技能 -3小時
2014/1/19 K1環境知識的學習與 創新 -3小時
K3問題反映與分析解決 -3小時
2014/1/26 專業講師(高階幹部)的定位與角色-講師的KSA -3小時
專業講師(高階幹部)的定位與角色-講師的KSA -3小時
2014/2/16 訓練課程的規劃與設計-教案的撰寫 -3小時
訓練課程的規劃與設計-教案的撰寫 -3小時
2014/2/23 學術方法的運用與演練/情境模擬 -3小時
學術方法的運用與演練/情境模擬 -3小時
2014/3/2 口語表達與團體溝通訓練 -3小時
口語表達與團體溝通訓練 -3小時
2014/3/9 訓練過程的監控與成果評估 -3小時
訓練過程的監控與成果評估 -3小時
2014/3/16 塑造講師(高階幹部)形象與個人魅力-如何成為高滿意度的講師 -3小時
塑造講師(高階幹部)形象與個人魅力-如何成為高滿意度的講師 -3小時
2014/3/23 講師(高階幹部)教案與教具發表 -3小時
專業講師(高階幹部)模擬演練與成果發表 -3小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符合學員資格規定者,完成網路報名程序,依職訓e網報名順序遴選審查,額滿後列備取,並需等待本會錄取通知,繳費與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額滿後列備取
招訓人數 30
報名起迄日期 102年12月12日至103年01月11日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103年01月12日(星期日)至03月23日(星期日)
每週日  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6:00上課,共計54小時
授課師資 趙裕彬  經濟部/勞委會創業輔導顧問/講師 職訓局共通核心職能課程(KC.BC.DC)講師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 6,70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 5,360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1,340 )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50%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或勞保明細表為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22207653     聯絡人:蔡滿玉 王柏室
報名專線 傳真:04-2220522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申訴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04-23592181分機1517 林美華小姐、分機1518 蔡亭鈴小姐  傳真:04-235908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http:/ www.cvtc.gov.tw
【102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申訴電話:04-23598575分機201~215     傳真:04-23596723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