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單位名稱 |
社團法人台灣整體保養美學協會 |
課程名稱 |
藝術美睫美甲彩繪美學班 |
報名/上課地點 |
台中市中區三民路2段46號9號-1 |
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 |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訓練目標 |
緣由:美甲彩繪與美睫市場多變,故編排規畫具連貫性、統整性與前瞻性之專業養成,進階深入的課程、學科理論與手法術科並重。精妙紮實,讓每位學習的學員都能全方位學習成長,運用在現有工作職場之上。 |
學科:課程內容加強是為現今職場之必要需求導向,結合實際經驗分享及技術傳承,藉由講述理論學習講師們的經驗,使傳承技藝不再有留一手的疑慮,讓學員體會到若沒有理論為基石,空有技術將有如空中樓閣,無法更上一層樓。 |
技能:課程包括指甲保養及各式美甲彩繪畫法之技巧及判斷法、各類專業彩繪、時尚整體造型設計,課程內容精妙紮實,讓每位學習的學員都能全方位學習整體美學造形技藝。 |
品德:首重學員職場倫理道德的觀念,重新審視規範自我與環境,定位未來的職涯規劃願景與方向,培養專業精神和正確職業道德、職場倫理,使能有刻苦、勤奮、負責、有紀律之服務態度和敬業的精神。 |
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
首重安全輕柔,尚能針對肌肉骨骼系統做特別的手法。精妙紮實,讓每位學習的學員都能全方位學習成長,運用在現有工作職場之上。 |
2014/6/4 |
開訓/修業規範 指甲構造及病變 工具消毒及介紹 |
-3小時 |
指甲修型上色示範操作 手部基礎保養流程 |
-3小時 |
2014/6/11 |
色彩概論及配色原理 指甲油的甜蜜區塊配色運用 |
-3小時 |
色彩概論及配色原理 指甲油的甜蜜區塊配色運用 |
-3小時 |
2014/6/18 |
獨特水染甲油應用 |
-3小時 |
基礎彩繪技巧-水滴總匯 基礎彩繪技巧-百花齊放 |
-3小時 |
2014/6/25 |
光療甲油應用流程示範 光療甲油綜合應用操作 |
-3小時 |
光療甲油應用流程示範 光療甲油綜合應用操作 |
-3小時 |
2014/7/2 |
手部深層保養蜜蠟示範 |
-3小時 |
美甲作品集拍照技巧示範 |
-3小時 |
2014/7/9 |
基本水晶指甲流程示範 基本水晶指甲流程操作 |
-3小時 |
基本水晶指甲流程示範 基本水晶指甲流程操作 |
-3小時 |
2014/7/16 |
漸層/璀璨水晶指甲流程示範 漸層/璀璨水晶指甲操作 |
-3小時 |
漸層/璀璨水晶指甲流程示範 漸層/璀璨水晶指甲操作 |
-3小時 |
2014/7/23 |
美睫基礎概論 美睫嫁接基礎流程示範 |
-3小時 |
美睫基礎概論 美睫嫁接基礎流程示範 |
-3小時 |
2014/7/30 |
美睫回補流程示範 美睫嫁接卸除流程示範 |
-3小時 |
美睫回補流程示範 美睫嫁接卸除流程示範 |
-3小時 |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1.具本國籍。 |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符合學員資格規定者,完成網路報名程序,依職訓e網報名順序遴選審查,額滿後列備取,並需等待本會錄取通知,繳費與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額滿後列備取 |
招訓人數 |
24 |
報名起迄日期 |
103年05月04日至103年06月03日 |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
預定上課時間 |
103年06月04日(星期三)至07月30日(星期三) |
每週三 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6:00上課,共計54小時 |
授課師資 |
李奕萱 |
整體造型/彩繪設計/舞台造型/美容乙級證照 |
王姜容 |
現任尚容國際極致美學總監 台灣指藝美甲工作室特約講師 美國愛藝術美甲特約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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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指藝美甲教育學院技術研發主任 丰雅美甲工作室創意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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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MOMO購物台廠商特約美甲技術操作示範老師 柯尼爾美甲特約技術指導老師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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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參訓費用$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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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 |
8,000 |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
2,000 |
) |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
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50%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或勞保明細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
聯絡電話:04-22207653 聯絡人:蔡滿玉 王柏室 |
報名專線 |
傳真:04-2220522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
申訴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
04-23592181分機1517 林美華小姐、分機1518 蔡亭鈴小姐 傳真:04-23590893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http:/ www.cvtc.gov.tw |
【102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
申訴電話:04-23598575分機201~215 傳真:04-23596723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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